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奥一新源科技被出具警示函,涉未披露年报
发布日期:2026-07-12 11:50    点击次数:71

  蓝鲸新闻7月3日讯,近日,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,剑指北京奥一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。

  决定书显示,北京奥一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:截至2026年4月30日,公司未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。

  以上行为违反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姚一波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

 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,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北京奥一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姚一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